我是个早起的家伙,我在太阳刚刚西沉、天空仍有红光的时候就起床了。很多吸血鬼要等到完全天黑才会起来,所以在这方面我有极大的优势。
而且他们必须比我早一个多小时回到坟墓里。我之前没提过,因为那时我不知道,而且这在很久以后才变得重要。
但第二天晚上,天空一片火红的时候,我已经在去巴黎的路上了。
在钻进石棺之前,我穿上了自己最体面的衣服,一路向西朝着巴黎的太阳追去。
城市看起来像是在燃烧,对我来说光线太亮太可怕了,直到最后我飞奔过巴黎圣母院后面的桥,进入了圣路易岛。
我没有想过我要做什么、说什么,或者怎么在她面前隐藏自己。我只知道我必须见到她,抱着她,在还有时间的时候陪在她身边。我真的无法想到她的死亡。
那是场十足的灾难,属于那燃烧的天空。也许我表现得像个普通凡人,相信如果我能满足她最后的愿望,那么某种程度上这恐惧就在我的掌控之中了。
当我找到她在河边的房子时,黄昏刚刚把光线吸走。
这是一座相当气派的宅邸。罗格干得不错,一个职员在门口等着领我上楼。我进去的时候,两个女仆和一个护士在公寓的客厅里。
“德·伦芬先生和她在一起,先生,”护士说,“她坚持要穿好衣服见您。她想坐在窗边看大教堂的塔楼,先生。她看到您骑马过桥了。”
“把房间里的蜡烛都灭了,只留一根。”我说,“告诉德·伦芬先生和我的律师出来。”
罗格马上出来了,然后尼古拉斯也出现了。
他也为她精心打扮过,一身鲜艳的红色天鹅绒,配上他以前花哨的亚麻布衣服和白色手套。最近的酗酒让他瘦了,几乎憔悴了。但这让他的美更加生动。我们目光相遇时,他眼中的恶意刺痛了我的心。
“侯爵夫人今天精神好点了,先生,”罗格说,“但她出血很严重。医生说她撑不过——”
他停住了,回头看了一眼卧室。从他的想法中我明白了。她活不过今晚。
“尽快让她躺回床上,先生。”
“我让她躺回床上有什么用?”我说。我的声音沉闷,像在低语,“也许她想死在这该死的窗边。为什么不呢?”
“先生!”罗格轻声恳求我。
我想告诉他和尼克一起离开。
但我身上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走到走廊,朝卧室望去。她在里面。我感觉到自己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来。她在里面,而且她真的要死了。
公寓里所有的小声音都变成了嗡嗡声。透过双扇门,我看到一间漂亮的卧室,一张白色的床,挂着金色的帷幔,窗户也用同样的金色布料装饰着,高高的窗格中是天空,只有最淡的几缕金色云彩。
但这一切都模糊不清,有点可怕,这是我想给她的奢华,而她却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她身下垮掉了。我想知道这是否让她发狂,让她大笑。
医生出现了。护士来告诉我,按照我的吩咐,只剩下一根蜡烛了。药味渗进来,和玫瑰香水混在一起,我意识到我能听到她的想法。
在等待的时候,她的头脑中是沉闷的悸动,她消瘦的身体里骨头疼痛,以至于即使坐在窗边柔软的天鹅绒椅子上,裹着被子,也几乎是难以忍受的痛苦。
但在她绝望的期待之下,她在想什么呢?莱斯特,莱斯特,莱斯特,我能听到这个。但在这之下:
“让疼痛更厉害些吧,因为只有当疼痛真的难以忍受时,我才想死。如果疼痛再厉害些,厉害到我乐意去死,我就不会这么害怕了。我希望它变得非常可怕,这样我就不会害怕了。”
“先生。”医生碰了碰我的胳膊,“她不让牧师来。”
“不……她不会的。”
她把头转向了门。如果我现在不进去,她会起身,不管有多疼,然后向我走来。
我似乎动弹不得。但我还是从医生和护士身边挤过去,走进房间,关上了门。
血腥味。
她坐在窗边淡紫色的光线里,穿着深蓝色的塔夫绸衣服,非常漂亮,一只手放在腿上,另一只手放在椅子的扶手上,浓密的黄色头发拢在耳后,粉色的丝带让卷发从她肩头垂下。她的脸颊上有最淡的一点胭脂。
有那么怪异的一刻,她看起来就像我小时候那样。如此美丽。时间和疾病都没有改变她脸部的对称,她的头发也没变。一种令人心碎的幸福涌上心头,一种温暖的错觉,仿佛我又变回凡人,又变回无辜,和她在一起,一切都好,真的都好。
没有死亡,没有恐惧,只有她和我在她的卧室里,她会把我抱在怀里。我停住了。
我已经离她很近了,她抬头看着我,哭了起来。巴黎式服装的腰带把她束得太紧了,她的喉咙和双手的皮肤如此薄而无色,我不忍看,她的眼睛从几乎淤青的皮肤里望着我。
我能闻到她身上的死亡气息。我能闻到腐烂的味道。
但她容光焕发,她是我的;她还是原来的她,我用尽全力默默地告诉她,她就像我最早记忆中那样可爱,那时她还有那些旧的漂亮衣服,她会精心打扮,抱着我坐在马车里去教堂。
在这奇怪的时刻,当我让她知道我是多么珍视她时,我意识到她听到了我,她回答说她爱我,一直都爱。
这是对一个我甚至没有问过的问题的回答。她知道这很重要;她的眼睛清澈,没有恍惚。
如果她意识到这种奇特之处,我们不用言语就能交流,她也没有表露出来。她肯定没有完全理解。她一定只是感觉到了爱的流露。
“到这儿来,让我看看你,”她说,“看看现在的你。”
蜡烛在她靠窗的胳膊旁。我故意把它掐灭了。我看到她皱起眉头,金色的眉毛皱紧,她蓝色的眼睛看着我时稍微睁大了些,看着我为她挑选的亮闪闪的丝绸锦缎和常穿的蕾丝,还有我臀部那把剑柄镶有宝石、相当华丽的剑。
“你为什么不想让我看到你?”她问,“我来巴黎就是为了看你。再把蜡烛点上。”但这话里并没有真正的责备。我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我在她面前跪下。我心里想着一些凡人的对话,说她应该和尼克去意大利,而在我开口之前,她非常清晰地说:
“太晚了,亲爱的,我走不完这段旅程。我已经走得够远了。”
一阵疼痛阻止了她,环绕着她被腰带束紧的腰部,为了不让我看到,她让自己的脸变得很平静。她这样做的时候看起来像个女孩,我又闻到了她身上的病味,她肺里的腐烂,还有血块。
她的心里充满了恐惧。她想对我尖叫,说她害怕。她想求我抓住她,陪她直到结束,但她做不到,令我惊讶的是,我意识到她认为我会拒绝她。认为我太年轻,太轻率,永远也不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