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望舒不知道杨明烨什么时候给洛婶子写信,但她准备尽快写信将自己的打算告诉洛婶子。
农村的活太重了,洛婶子有手艺,除了可以过来给她看店以外还能做些衣服卖。
她有来自后世的眼光,知道什么样的衣服会成为流行,到时候自己可以穿到洛婶子做一些衣服,这样她不靠自己也可以赚到钱,那她在京市待的也会更安心。
不管怎么说,做衣服都比做农活要轻松的多,而且赚的也更多。更何况她和杨明烨都在京市,她肯定也是想要来的。
回到宿舍以后她就准备了信纸,开始给洛婶子写信。
这已经是从洛婶子回家起,秦望舒给她写的第五封信了。
差不多一个月两封,可是比杨明烨这个亲儿子写的还多。每一封信秦望舒都写了好几页,当然她也收到了洛婶子给她回的信。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杨明烨寄了多少信回去。
洛婶子的字虽然因为没有练过,所以有些大大小小的,但每个字她都会写,这已经很不错了。毕竟她才学习没多久,洛婶子从京市回去之前,秦望舒还给她买了一本字典,让她不会的字可以查,洛婶子很喜欢这份礼物。
如今前山大队里真正的文盲没有几个,大家就算不会写,但大多数字都是认识的。
大家认了字之后就发现了便利,特别是读报和信件的时候。他们不仅不用再找人帮忙读信,有时候还能够写回信了。
认识字之后,大家也就更加重视上学这件事。特别是这一次前山大队考了许多大学生,更是让他们看到了读书的好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变化。
秦望舒不知道洛婶子会不会来,将信写完后就准备给投递到她宿舍附近的邮筒里。她上次买的邮票现在正好就可以用上了。
随后她就想约宿舍里的室友和她一起去买衣服。
天开始暖和起来了,之前在前山大队穿的衣服其实也还不错,特别是棉袄,只可惜那边的衣服在这里根本穿不出去。秦望舒其实不怎么在意,毕竟对于她来说,现在最流行的衣服也都过时了。
所以秦望舒准备去买衣服,自己可以买成衣,但秦景初的常服,她就准备亲自买布做。
一是舒服,二是量体裁衣的话,一般不会出现什么买大买小问题。秦景初要训练,还是穿透气吸汗的棉布材质的衣服好。
现在商店里的成衣大部分都是的确良的,虽然说版型不错,但透气性是真的不如棉布的。
“我就不去了,”吴敏摇头,“我孩子也有挺长时间没有见到爸爸,我准备带她去看看她爸爸。”
“是得多看一看,这样才能想起来你这边还有个小宝贝,学习也能更有劲头一些。”
男人只有背负责任了,才能真正的长大。
前世秦望舒就听过一句话,男人至死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