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合作对象(1 / 2)

八月中旬,在经过了三次测试之后,《童话故事大冒险》第一版终于正式完成,可以准备上线了。

第一个游戏没有想那么多,这个游戏花柚准备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用工作室的名义发布,也方便打出名气,后期扩大规模。

工作室的名字也不用考虑太多,花柚准备直接沿用前世自己公司的名字“兔玩玩”,前世自己的国家被一些文学创作者称为兔子,也是最凶猛的兔子。

她的公司后来成为了全球着名的游戏公司,也是兔子国的骄傲。

这一世,她依然要带着这个名字,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兔子国,但是历史是真的,兔子国也是真的,她要让这个世界,都知道蓝星,都知道有个兔子国。

工作室的名字注册好,就要选择上线的平台了。

一些小平台花柚没有考虑过,小平台虽然福利分成可能会高一点,但是流量也比较少,而且小平台的服务器也不太稳定,一旦服务器出问题,游戏也会无法下载游玩,这样也是非常影响游戏的流量的。

所以花柚主要就是考虑灵犀,千诉,洛可可,极流这几大平台。

大平台的话流量是非常好的,但是收益分成也比较坑,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工作室,非常不友好。

花柚的《火柴人也疯狂》就是跟灵犀合作的,不过那会儿是有活动,所以收益分成也比较高,新游戏如果没有活动的话,估计就是正常的分成了。

花柚看了一下各个平台的条约,发现都相差不太多。

相比起来千诉的风评差一点,听说会有吞数据的情况发生。

洛可可的话大部分都是自家的游戏,很少有小工作室的游戏,而且洛可可的粉丝基本都是冲着他们自己的游戏来的,其他游戏可能吸引不到粉丝。

这两个平台花柚暂时不考虑,自己现在没名气也没有资金,跟这两个平台合作讨不到好处。

所以最后就是灵犀和极流了。

灵犀正常合作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普通的合作,就是简单的收益四六分成,在“星速游”上线,后续可以再签合同上到“星世界”。

一种是条约合作,这种相当于对赌。以游戏下载量为依据,如果下载量不足40万,则五五分成。如果下载量大于40万,小于100万,则三七分成。大于100万则二八分成。

别看这个数据看起来很吓人,其实游戏稍微好点也是可以达到的,现在整个星系人口有几千亿,人们也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裕,所以游戏玩家还是有很多的。

基本上只要不是真的很拉胯的游戏都是可以做到三七分的。

花柚有信心自己的游戏也是没问题的,可能还可以更高一点,而且灵犀刚刚进军游戏行业,这个时候跟他签约的话获得的推荐也可以更多。

还有一个平台“极流”,作为老牌的光脑游戏平台,极流虽然最近几年在走下坡路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底蕴还是非常深厚的。

而且金多宝自从知道她开始做新游戏之后,就一直说希望能合作,他可以帮忙争取到最好的福利。

花柚对这个同学还是很信任的,如果能够合作共赢的话也未尝不可,万一最后没有合作成功,灵犀也非常不错。

想到这里花柚给金多宝发去了消息。

“金同学,上次你说的合作,有没有时间出来吃饭我们谈谈。”

不久后金同学就回复过来:“你的游戏做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