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鸳鸯戏水(1 / 2)

【这剧情我自己感觉这么烧脑呢,难不成是我写的时候太烧脑了……已修已修我继续死皮赖脸求书评,呜呜呜呜尊嘟想要书评。】

—正文—

在现世,谟卿无意间寻得那本与自己相关联的原书。

此书正是凌秋水之作,只是已断更良久。

于是他利用黑客技术攻入,改写剧情。

原本想借此更改剧情复活兔精一族。

可他发现,主线以及原有结局已成固有的定性,无法更改。能够更改的唯有不影响主角发展的情节。

为了复活全族人,他不惜以身再次重入书中,可是每每一旦回返书中,记忆都会被次次抹去,所以无论他如何顺应或是挣扎,最终的结果依旧是——全族无由而死。

只因他并非男主,而是无关情节的一个副角,副角最终的结果均是为主角而死。

所以凭什么?

凭什么褚溟才是全书的主角,凭什么因褚溟在,他就必然要死。

谟卿闭眼吐了口气,竟蓦地自嘲般笑了,他将手间烟头掐灭,置于脚下,反反复复地踩压。

烟头上残留的一丁点星火都被砸落荒土的尘灰彻底湮灭。

生死不由,永难安怀。

在现世,每日他都要遭受噩梦的折磨。

他恨凌秋水整日无忧,乃至无了记忆,竟能将自己束之高阁而高枕无忧,且不知造成一切的可悲皆出自其手。

既然他命途多舛,那么害他至此的人——也定当付出生命代价。

于是,他设计弑夺于现世的凌秋水。

某日他趁着褚溟充盈现世团雾的鬼气,无缘守护凌秋水,便悄然将自己掩作“褚溟”。

将凌秋水骗至度日荒渊后,他手持着那溟血剑刺入他胸前。

凌秋水一夜白发,至此血绽荒野,此仇已了。

可谁料,褚溟及时赶来,竟不惜炼化魂灵也要将凌秋水强行带至书中。

书中——第二世启,凌秋水得以复生。

愤怒几近冲昏了头脑,此番未成,他越发地想要致凌秋水于死地,乃至魂飞魄散亦不悔。

——于书中,此计终究难施。

可他在现世,能够篡改故事情节。

既然褚溟决心护凌秋水至死,那便任他而去。

于是他篡改情节,让暴虐、让疯狂占领褚溟的神智,而此,只为夺凌秋水之命。

可难料,即便他强行控制了褚溟的神智,他偏偏爱凌秋水爱到痴狂,暴虐之下仍存有难以泯怀的至死而不渝的爱,是始终不会持剑刺穿他胸口的执着。

但好在此计最终也算成功——因为凌秋水绝望而自刎。

本以为就此而终了。

亦不知因何,或许是与原书相关,凌秋水于书中死去的灵魂未泯,竟又无端回到了现世。

只是第三世,他还未来得及去弑杀现世的凌秋水,褚溟竟自行将其带至书中。

第三世同前两世一致,故事依序进行。

可他不知,褚溟在第三世竟以自身灵魂碎片为凌秋水塑造了“系统”。

目的是助他完成任务,最终与书中情节脱节,自此回至现世,将再不受溟血剑之影响。

谟卿闷声扯了扯唇。

好在当时他发觉的早,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于是他持续篡改情节,不惜以自己现世的魂魄为引,加重对褚溟的控制,乃至以他灵魂碎片为支撑的系统。

可笑的是,即便褚溟是那书中至圣的三界霸主,他倾心三世,却独独难守相伴身边之人,足足三世。

倒无心思再回忆了,谟卿轻蔑地笑了笑,他手间持了烟,抵在唇齿间吞云吐雾。

“世间最愚蠢的——不过爱情。”爱情是累赘,是愚蠢的产物。

眼前腾起一片缭缭烟云,搅杂着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嘲。

唇齿间忽而蔓延而上苦涩的滋味,谟卿蹙了蹙眉,可能回忆太过苦痛,这烟也变得索然无味,他掐了烟,看向远处。

——不过多久,允珩便会前来助他回溯书中。

犹记得第三世那日。自凌秋水死后,他发觉——

凌秋水作为非书中世界的人,如若他的肉身处在现世,而他于书中的意识彻底泯灭,他的血液便可助他更改本固有的情节。

因为,他曾尝试过无数种方法,唯有凌秋水的血液,可助他更改最后的主线结局。

在第三世锤定结局的那日,他凭此让褚溟大大受挫,乃至最终他才得计亲手弑夺褚溟于书中的性命。

而此番回溯,若是有了凌秋水的血液相助,定然再不受固有情节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