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网游竞技 > 基金会特别故事 > 第66章 那年的夏初,那天的郊游,那座山上的仙女

第66章 那年的夏初,那天的郊游,那座山上的仙女(2 / 2)

“没事的,放开一点。”仙女一边劝慰一边开着我的玩笑,“你要知道你可是一百二十年以来我见到的第一个人类,可要好好表现哦,不然我就以为外面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呆头呆脑的。”

我终于放开了,嚎啕大哭起来,我说我在学校里朋友很少,成绩也差,就像仙女所看到的一样呆头呆脑;哪像华华,长得就很有灵气,成绩不是班里第一就是前三,家里还有钱,注定是个孩子王一样的存在。我整天幻想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也只有在谈到仙女的时候我才会激动起来,跟别人争论一些没有根据的东西。是我天生就比人家差一些吗,注定只能当个路人甲?眼泪流到了嘴巴里,咸咸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就绷不住了,虽说有烦恼,但平时也觉得没啥大问题;是因为不在家人身边感到害怕吧,才哭得那么悲惨,亦或是两者都有?我不知道,直到现在也不知道。

仙女静静地聆听着,良久,她掏出了几张餐巾纸,她自己留了一张,其它全给了我。泪眼朦胧中,我亲眼看见她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等我的抽噎声逐渐停止了,她才开始解答我的疑惑。她的声音不高,但很澄澈,像流水一般轻缓地流淌着,流过我的耳畔,流进我的心灵。那是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的梦想是当偶像。她非常努力,学唱歌学跳舞,她以为自己一定能被大家所喜欢。后来小女孩进入了一家大公司,终于获得了出道的机会。可是那家大公司以前出过一些讨人厌的事情,于是愤怒的观众们就以此为理由对她肆意谩骂。小女孩很迷茫,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大家还是不喜欢我呢?我的出身,这些我改变不了的东西,真的就那么重要吗?她一度想放弃自己当偶像的梦想,但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开了一场演唱会。她唱得好精彩,跳得好好看,征服了所有观众。从此她有了自己的第一批粉丝,也重新收获了信心,在偶像的路上坚定地继续走下去。”

仙女抬起头望着头顶的岩壁,她的目光仿佛能穿过坚硬的岩石,直抵灿烂的群星。“没有什么先天不足的,要对自己有信心呀。”她笑吟吟地看着我,我却惊讶地发现她眼角有泪。“别忘了你是一百二十年来唯一一个找到仙女的人,至少我相信你。”

……

那天晚上我们在火堆前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边逐渐泛起鱼肚白。太阳伸着懒腰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阳光穿过泛红的云层照进山洞,照在我俩的脸上。我伸手摸着被阳光照到的皮肤,暖洋洋的,很舒服。

一阵熟悉的声音响起,是父母的声音,其中好像还夹杂着嘈杂的讨论声和紧促的狗吠,但无疑前者的声音最大,盖过了其他的杂音。他们在喊着我的名字。我知道是时候分别了。走到洞口,我回过头和仙女告别,我问她:“我们还会再见吗?”

“谁知道呢。”我已看不清仙女的容貌,但我敢肯定她在微笑。她那么喜欢笑。“谢谢你愿意来找我。我可是下凡的仙女,只要你想见我,我相信我们一定会重逢的。这是只属于我们俩的约定,别忘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恋恋不舍地最后朝着仙女挥了挥手,随后走出山洞,扑向父母亲的怀抱。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郊游草草地结束,因为父母报了警,带着警察来山上找人,于是我和父母亲被带到了警察局做口供。当那些一脸严肃的警察问我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时,我总是说:“我遇到了仙女,她和我一起聊天讲故事,她约好和我再见。”每当我说出类似的话时,警察脸上紧绷的线条就会缓和下来,随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直到最后我也没有改变说辞,但反正人也找到了,警察很快也就作罢了。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事实上一直到我成年,都有人拿仙女的事情来调侃我。

时间恒定地流淌着,枝江市的昼夜以稳定的规律不断地交替,无比精确地跳着已经被地理学家们计算好的舞步。但是舞台下的观众变了,他们长大了,懂事了。父母再也没有带我去过那座神山,我的小伙伴们也没有。神山上的仙女被他们抛在了脑后,如果此时和他们提起小时候的幻想,他们大概会呵呵一笑,自嘲道,“都是小学生嘛,人家讲啥信啥。”曾经在孩子们口中奉若神明的那个仙女,现在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个美丽的谎言罢了。

十八岁那年,我在高考中发挥不俗,收到了首都的一所211高校发来的录取通知书。于是我离开了枝江,来到了首都,全国乃至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大城市的发展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比枝江市中心那座欧式教堂的穹顶还要高;柏油马路交错纵横,像蜘蛛网;住在首都的人很有涵养,从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果然和二三线城市不一样,他们连骂人都是拐弯抹角,没点文化可听不懂他们的话外之音。

我唯一能跟这里的人拼的,也就只有学历了。可是我除了念书做题啥都不会,生活的聚光灯只会打在我那些多才多艺的同学身上,而我只能缩在墙角,羡慕地望向他们。我毕业后去当了个程序员,每天朝九晚五地坐在电脑前,绞尽脑汁编写着乱七八糟的代码。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深,发际线也越来越高,却始终搞不懂怎么打扮自己。我一个人在某公寓的33层租了间房,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窗前俯瞰这座灯火通明的城市。

我在小说里看过一句话,人站得高,想的东西也都不一样。

前两年我回枝江市去了一趟,全国高速的经济发展也带动了这座三线小城,现在从它身上居然也能看出首都的影子:市中心的欧式教堂被拆掉了,换成了一间历史博物馆;以华华家的大后院为中心又新建了一个小区,华华是居委会主任,每天吆五喝六;那座神山现在变成了一个公园,上面甚至建起了旅馆。我曾问过那里的工作人员,他们告诉我,这座山上一个山洞都没有。

是仙女在暗中守护着我吗?我不知道。但就算她能够赐予我好运,有些东西她大概也无能为力。我天生一副老实人的模样,公司里的老油条们看我好欺负,便整天对着我阴阳怪气。中午我上厕所时,听到隔间有人在大声讲我的坏话。我比他们先进厕所,他们肯定看到了我进了哪个包间,故意要恶心我。在公司里我处于歧视链低端,姑娘们懒得看我一眼,男人们则整天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我的业绩只是中上,不够引起老板注意;才艺也一个没有,还是个外地人。我想所有同事都觉得我是个只会坐在电脑前打字的宅男吧。

下午编代码时我止不住地想,归根结底还是先天性不足的问题吧?性格内向,长得老实巴交就是要被人欺负,因为人人都要踩在人家的背上才能往上爬,而前者无疑是最容易被垫在脚下的那种。我想起仙女故事中的那个小女孩,其实她挺幸运,她的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但我的回报呢?我从小学时的班级垫底一步步向上爬,最后成为了枝江市同届两万多考生中仅有的三个考到首都的人之一,在这里也仅仅是泯然众人矣罢了。仙女带给我的是运气,但一些藏在根里的东西,她大概还是改变不了的;某种意义上,我在一年半前的意外中幸存,反而是对我来说是最大的不幸——我不得不继续忍受这种被别人无视甚至鄙视的生活。

仙女一百二十年没有见过人类了,她对人类的印象还是停留在一百二十年前,可是这么长时间来,人类社会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也太快了。即便是具有神力的仙女,终究还是输给了时间。

一线城市好大,越大显得我越渺小。

下了公交车后,我破天荒去了次酒吧,破费买了几杯啤酒喝。初夏的酒吧里聚集了一大群酒鬼,全都是来解渴的。极少喝酒的我酒量相当一般,没两杯就已酩酊大醉。老酒鬼们都不屑地看向像软泥一样瘫在座位上的我。

我迷迷糊糊地打车回了家,啪的一声打开窗,躺在床上倒头就睡。等我睡眼惺忪地睁开眼时,深蓝色的天空中已经布满了点点繁星。我转头看向身旁,神山上的仙女就坐在我的床边。

栗色的长发,少女的面容,温暖的微笑,相比起十六年前,她一点都没有变。十六年前我叫她仙女姐姐,现在秃顶的我大概得叫她仙女妹妹了吧。

“十六年了,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仙女含着泪微微笑着,清凉的晚风从打开的窗口吹进来,拂动着她飘逸的长发,轻柔的发丝掠过我的脸庞,痒痒的。

“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吧?你是一百二十年来唯一一个找到我的人。只要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