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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人性(1 / 2)

董一本来准备了很多话,在他看来,杀戮是最不可容忍的罪恶,要驳倒一个嗜杀之人的疯言疯语实在太容易了。

但当祝平炎说完之后,他反倒沉默了,生命的本质便是一层层的掠夺,这似乎无可辩驳。

他知道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有一条底线,无缘无故的杀人永远不会是合理的,无论说出再多理论,无论拿出再多证据,这一点都永远不会改变。

祝影满意的提起拔光毛的鸡,然后开膛破肚,开始清理内脏,对祝平炎刚刚的那些大道理完全免疫。

董一看着那只鸡被开膛破肚,心脏、胃和肠子统统被剪开清洗,然后大卸八块,加入油盐酱醋,在烙铁上搅拌,内心的矛盾也越来越无法自洽。

为什么?为什么他看见如此残忍的场景,竟然不会有丝毫不适?甚至还觉得有点馋?

祝影对这只鸡做的事情,与当初祝平炎凌虐尸体并无不同。

但是董一看着被端上来的鸡,和之前看见小丽那残破的尸体,感受完全不一样。

或许素食主义者正是能感受到这种共情,所以才选择吃素。

但就像祝平炎说的,吃素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把容易共情的动物换成不能控诉的植物,听不到植物的惨叫就当做没有发生,依然没有解决掠夺这一本质问题。

为什么人类所倡导的美德,会与人类的基本需求相违背?

杀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杀人便是极恶,吃鸡只会觉得香,吃人却会恶心到恐惧。

董一就这么啃着鸡腿思考着,却苦苦无法得出结果,虽然哲学的思考失败了,但也不是没有收获——鸡腿很香。

一切哲学思考都要为现实生活让路,如果某种哲学违背人性根基,那一定是错的,比如佛祖不让吃肉,不让结婚,那就肯定是佛祖错了,没必要想的太复杂。

祝平炎等于是驳斥了佛祖,但董一要怎么驳斥祝平炎呢?

鸡肉很香,这是客观事实,不能杀人,也是客观事实,但两个事实竟然会相悖?

难道人就要比鸡高贵?

不可能,天地不仁,苍生刍狗,众生平等是最基础的哲理。

等等,天地不仁?

天地没有道德观念,道德并不是亘古存在于世间的永恒真理,道德是人类维持集体而诞生的。

道德只是家规,是人类的家规。

不能用道德要求其他动物,所以狼吃羊并不残忍,鸠占鹊巢也并不无耻。

所以老虎吃人,人会射杀老虎,但不能去指责老虎没有道德,人吃鸡,也从来没有道德问题。

于是他兴奋的对祝平炎喊道:“我终于想通了,道德是人与人的约定,这个约定内容是,我不杀你,所以你也不能杀我,好让我们可以安心相处。

这约定自上古相传,年深日久,越来越详细,也广泛传播于整个人类,最终成了道德规范。

但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约定而已,在我们人类聚为集体的时候,野兽依然会攻击我们,我们也依然会捕猎野兽。

只不过到了近代,人类科技飞越,对野兽拥有了绝对的优势,不再有野兽能威胁我们,我们对野兽的伤害却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忘了,道德是相互的,与野兽谈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道德并不是神赐予人的先天灵性,而是人类为了生存自发制定的规则,所以天地不仁,从天道的视角来看,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你站在天道的视角俯视万物,将人类的家规强加于一切生灵,要求我们对所有生物遵守道德,这难得不可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