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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被偷的儿子回来寻亲了(1 / 2)

原主一家引狼入室,一岁多的孩子被保姆偷走,寻找了十几年无果后,决定再生一个。

三十年后,失踪的儿子上门认亲,要求他们给他买车买房,帮助他成家立业。

原来,儿子是被保姆偷走了。

这么多年,保姆一直都知道他们在寻找儿子的下落,却没有一次上门将孩子还给他们。

原主和丈夫要报警将保姆送进监狱,但儿子拦着不让,养母这些年一直都没有虐待他,他不想当那个白眼狼,更舍不得养母因为自己的原因进监狱。

原主看着这个显然已经被养废掉的儿子,陷入久久的沉默。

亲儿子固然血浓于水,但他们之间没有感情。

更何况儿子对带给她们一家绝大伤害的保姆关心爱护,显得她这个母亲就像是他们“母子”的工具人。

“要不是我妈没有钱给我买房子娶老婆,我也不想来打扰你们。”

“我妈辛辛苦苦将我养这么大,我不能对不起她。”

“她帮你们养来那么多年的儿子,你们为什么还要报警抓她?她只是太喜欢我这个儿子了,更何况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我是你们的儿子,给我买房子不是应该的吗?再说了,你们死后,那些钱都是我的,我只是提前支取了而已。”

“等买了房子,我就带着我妈住进去,不会再来打扰你们了。”

看着他大义凛然的样子,原主恨不得从来就没有生过这个儿子。

原主根本就不想搭理他,但保姆不是一个柔弱的人,找到了节目组来调解他们的“矛盾”。

节目组只在意流量,根本就不会感同身受,原主和丈夫被节目组搞得下不来台,最后被逼着给儿子和保姆买房,还要支付保姆一大笔抚养费。

节目组走后,原主丈夫突发脑溢血,被送到医院后也没救过来。

原主的心愿,就是不想要这个儿子了。

……

“老婆,你预产期快到了,我提前请好了保姆,到时候跟月嫂一起照顾你。”

原主的老公领着一个年轻的女人进来,这就是上辈子偷走原主儿子的保姆王春梅。

“这人看着这么年轻,靠谱吗?”

“夫人放心,我是经过正规培训,持证上岗的。”

说着,王春梅将自己的证书拿出来给张姗看,张姗看到她身份证件上的地址,是A城管辖下的一个小县城,人口只有十几万。

“先坐着看,要是不合适再换人。”丈夫江城说道。

保姆和主人都是有磨合期的,要是不合适他们再换,好的保姆少,但保姆并不少,慢慢挑。

张姗点头,“好,那就先住下来吧。”

张姗从系统那里得知王春梅因为身体原因,生不了孩子,但她又很喜欢孩子,之前也在被人家做过保姆,但因为教小主人叫自己为“妈妈”,被主人家发现,才被辞退。

但因为王春梅照顾他们那么久了,他们也不想让王春梅被行业封杀,所以就没有将这件事告诉家政公司。

王春梅这回像是得到了教训,十分乖觉,家里也打扫得干干净净,地上更是没有水渍。

要不是她会偷孩子,张姗还会觉得她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保姆。

临近预产期,张姗在小区里溜达,原主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孩子都这么大了,她也不可能将孩子流掉。

再说了。

白眼狼不生下来体会人间疾苦,那她这个代打业务就不算成功。

出门溜达的时候,路过烈士陵园,看着那些童子军,张姗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用在某个世界学到的“请鬼”技能,将一个小鬼请到了自己腹中的孩子身上。

至于原主那个叉烧包儿子的灵魂,就暂时放在瓶子里。

回去的路上,张姗心情十分愉悦,这回生下来的儿子,应该不会是个白眼狼了吧!

三天后,小红军的灵魂彻底跟肉体契合,张姗也住进医院,准备生产了。

经过一天一夜,张姗终于将儿子生了下来来。

“恭喜妈妈,生了一个小皮夹克,3800克,眼睛和鼻子长得跟妈妈一模一样。”

护士将小孩抱到张姗面前,张姗看着孩子,倒是跟她长得相似。

“对了,我之前预约了存脐带血,麻烦将胎盘也装好留给我,谢谢!”

“好的,您放心,我们一会儿就将胎盘给您送过去。”

张姗点头,将孩子抱在怀中。

护士将张姗和孩子推出手术室,外面只有王春梅等候,至于原主的丈夫还在国外出差,赶不回来了。

这对张姗来说,他不在更自在一些。

孩子的名字张姗之间就想好了,叫江无恙,江山无恙!

“夫人,孩子饿了。”

“抱过来我给孩子喂奶。”

别的孩子可以不喂,但这个孩子必须要喂,而且还要喂养得白白胖胖的。

她和这个孩子是双向选择,双方对此都很满意,所以愿意花费的精力就多一些。

“夫人,医生将胎盘送过来了,您看要怎么做?”

“一会儿我预约的医生会过来处理,你先回家给我准备晚饭吧。”

“好的。”

王春梅将孩子抱给张姗后,有些不舍的离开了。

张姗让系统屏蔽医院的监控,用了点“玄学”和科技,将胎盘变成一个婴孩的模样,然后将白眼狼塞了进去。

当然,玄学跟科技狠活会改变胎盘的基因序列,即便是亲子鉴定,重合率比一般人都低。

以前常听人抱怨,生你还不如生个胎盘,她现在也想知道,胎盘儿子会不会比正经儿子好?

在医生到来之前,张姗将白眼狼儿子藏在系统里,直到回家才放出来。

她自己喂养的是正经儿子,王春梅要抱去哄的时候,她就换成胎盘白眼狼。

所以,王春梅每次接触的都是白眼狼。

以至于,在白眼狼一岁的时候,王春梅很顺利的就将白眼狼给偷走了。

在王春梅将“孩子”偷走后,张姗佯装孩子被偷走,在小区里“找疯了”,但始终还是找不到孩子。

“夫人,小恙可能被人贩子抱走了,是我没有照顾好她。”

王春梅一脸愧疚,张姗虽然伤心,但还是不忘安慰她,“不能只怪你,要是我多留个心眼,宝宝就不会被人贩子抱走。”

“我们家现在这个样子,恐怕也不好留你,王姐,你一会儿就离开吧。”

王春梅努力压住上扬的嘴角,“好。”

在王春梅辞职的三个月后,张姗和江城终于将江无恙“找到了”。

张姗还特地打电话给王春梅,“王姐。小恙找到了。”

电话那头王春梅正在哄胎盘白眼狼吃饭,看他吃得一脸都是米饭,王春梅不仅不觉得生气,反而洋溢幸福的笑容。

得知张姗找到儿子,不仅不觉得心虚,还笑着恭喜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啊!”

虽然知道张姗找到的儿子不是她亲生的,但亲生不亲生的有什么关系?

她现在养的这个,不也是别人生的孩子,她不也是视若亲子?

得知王春梅将胎盘养得不错,张姗就放心了。

养吧养吧!

现在这个儿子跟上辈子的可不一样了,胎盘“进化”而来的劣质品,不管是体质还是智商,都比不上正经的孩子。

即便白眼狼有上辈子的记忆,那也是没用的。

是的,就在刚刚,张姗帮助白眼狼,将他上辈子的记忆给他了。

张姗挂断电话,就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在地毯上玩积木,江城进来,将公文包放在沙发上。

这段时间他忙到飞起,之前因为“找”儿子,积攒下很多工作,现在可不是忙到起飞了。

“我给宝宝取了个小名,叫盼盼怎么样?”

“盼盼!嗯,盼望无恙,也不错。”

张姗点头,掐住盼盼的小脸,“盼盼、盼盼?”

吃完饭,江城又跑书房去工作了,自从孩子“找”回来后,江城再忙,也会回家陪老婆孩子,即便只是抱着盼盼几分钟。

转眼间,盼盼就上幼儿园了。

而远在淮县的白眼狼王浩也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但王春梅并没有打算将他送去幼儿园。

她觉得,自己以前当过保姆,在教育小孩这方面,她也是能说得上话的。

才三岁的孩子,什么都不会,到了幼儿园也只会哭闹和玩耍,什么都学不到,只会浪费钱。

虽然以前她在大城市当保姆,但钱总是不经花,光将王浩养到三岁就花了将近十万块钱了。

她虽然心疼这个钱,但她并不后悔养王浩。

王浩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虽然反应迟钝,但在王春梅看来还是很聪明的。

电视上经常播放厉害的人物事迹和经历,很多人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她以前学过的简单心理学,都说了,那些行为怪异的孩子,有可能是比普通孩子聪明,他们不是傻,而是天才!

所以,王春梅一直坚信,王浩是一个天才。

王浩从一岁多的时候,就拥有了上辈子的记忆,想起上辈子的屈辱,他感到十分愤恨,也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让那对亲生父母后悔。

上辈子,王浩最喜欢看重生爽文,并且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会重生,为此背下了很多彩票号码。

万事俱备,只欠重生!

但现在的他重生了,却怎么想不起那些号码。

他只是以为自己年纪太小,脑子没办法记住那么多东西,只要他长大了就好了。

此后,他更心安理得的当一个小孩了。

三岁的时候,王浩也觉得自己好歹高中毕业,根本就不用跟一群小屁孩挤在教室里抢一个玩具。

“母子”二人想法一致,都没有提去幼儿园的事。

……

江无恙小朋友以优秀的成绩,顺利从幼儿园毕业,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还是少先队员。

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带领一群小朋友在了烈士陵园纪念先烈,在老师的讲解下,小小的江无恙在心里有了一个梦想。

那就是长大了要去当兵!

当江无恙将这个梦想告诉张姗的时候,她并不觉得意外。

“不管你做什么?爸爸妈妈都支持你!”

“谢谢你,妈妈。”

晚上,张姗在江无恙的房间里给他讲故事,哄着他入睡,但今晚的江无恙特别兴奋,一直都没有睡着。

“妈妈,我跟你说一个秘密。”

江无恙靠近张姗的耳边,小声说道。

“是什么秘密呀?”

“妈妈,我还记得妈妈在一群小伙伴里,第一眼就看到了我,孩问我要不要当你的小孩?我那时候好高兴好高兴,就牵着妈妈的手回家了。”

“真的呀?那盼盼的记忆可真好,盼盼还记的其他的吗?”

“不记得了。”

张姗摸了摸盼盼的小脑袋。

渐渐地,盼盼闭上了眼,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梦中,盼盼站在一棵大榕树下,周围都是他的好朋友,都在叽叽喳喳地叫着他的名字,跟他招手打招呼,问他过得幸不幸福,开不开心。

盼盼很高兴地跟朋友们分享了自己的幸福和喜悦,久别重逢的好朋友们在榕树下唱起了儿歌。

第二天,盼盼从梦中醒来,嘴角还挂着笑容,但昨晚梦里的事,他一点都记不清了。

“盼盼早上好呀?”

“妈妈早上好!”

盼盼看到爸爸也坐在餐厅里,一边看文件一边吃早餐,小跑过去,“爸爸还没去公司吗?”

江城放下手里的文件,摸了摸盼盼的小脑袋,“今天不用这么早去,爸爸陪盼盼吃早餐。”

“好。”

一家三口吃完早餐,才出门,该上班上班,该上课上课,该逛街逛街。

王浩发现,自己都已经七岁了,但身体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感觉每只手每只脚都有自己想法。

“妈妈,为什么我跟别的小孩儿不一样?”

“浩浩,你当然跟别的小孩儿不一样了,我们的浩浩是天底下最聪明的,是个天才,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王浩也被王春梅的话给洗脑了,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即使不是天才,那也是大气运者。

毕竟他可是重生的!

但让王浩不满意的一点,就是他要上小学了。

跟一群小屁孩坐在学校里,他总觉得别扭,“妈妈,我可以不去上学吗?我不想跟他们一起上学。”

“虽然我们的浩浩很聪明,但我们还是要上学的。”

王春梅觉得再聪明的小孩也是要上学的,便反驳了王浩的想法。

然后背着一个大书包进入小学一年级的课堂。

他总觉得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

无独有偶,一年级的小学生们也觉得王浩奇奇怪怪的,有点不聪明的样子,但有礼貌的他们,并没有将这些伤人的话说出口。

一转眼,江无恙和王浩都15岁了。

江无恙从初一开始,每到寒暑假都会通过江城的关系,进入军营里进行集训。

在十五岁时就通过内招,进入警校。

江城虽然支持江无恙的梦想,但还是为自己没有接班人而感到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