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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此乃谕旨本相何须遵从(2 / 2)

李湛看了一眼沈从兴,见他虽然神色凝重,但是脸上并未有畏惧之色,沉着冷静,有那么一丝的大将之风,也不欺他,直言道。

“抗旨不遵,旨意何在?”

沈从兴再次掏出了圣旨,高高举起,一脸正气的喊道。

“圣旨再此,枢相你可想清楚了一意孤行的后果?”

李湛随手将圣旨拿来,打开看了一眼,随手又递给了旁边戒备的沈从兴,他怕李湛毁坏圣旨。

李湛抬起头看向了禹州众将,这才开口说道。

“此乃谕旨,虽有加盖官家的印章,但却不是盖的玉玺,因此这圣旨并不是诏书,并无权干涉本相的将令,本相何须遵从?”

虽然圣旨都是皇帝发布的,但是却分为诏书和谕旨等。诏书是由朝廷正式下达,经过皇帝与朝廷共同认可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只有遇到重大政典,如皇帝传位、登基、大婚、册立皇后等,需要告知全国臣民时,才会颁布诏书。每一份诏书都必须经过朝廷备案,并且有一名以上宰相的附署,才具备法律效力。

而谕旨则是皇帝表达自己意愿的非正式文件,针对某一具体事情或大臣的请示而发的命令批示。谕旨是不经过文官系统的公文流转的,多由翰林院官员草拟,呈送皇帝审阅、修改后发出,仅用于皇帝对自己权力管辖范围内的一些人或事做出一些奖惩和褒贬。谕旨对于朝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M..

李湛作为枢密院枢密使,朝廷的最高军事长官,统领全国兵马,即使是官家也不得对他权责之内的事情指手画脚。

沈从兴脸色瞬间煞白,完全忘记了这一点,官家谋划乃是机密,自然不可能走诏书的程序,将此事透露给朝堂上的百官,因此只是下了一份谕旨,完全不能让李湛这位宰相信服。

李湛再次将手中的剑抽出,似笑非笑的看着沈从兴,调侃道。

“国舅爷,可认得这是何物?”

沈从兴脸色更白了几分,像是铺了粉一般,十分艰难的说道。“这是官家御赐的天子剑,有临机处置之权,可先斩后奏!”

李湛脸上漏出了得意之色,满意的点点头,将天子剑插回了剑鞘,轻轻的拍了两下,这才对着脸色难看的禹州众将说道。

“官家御赐我天子剑,授予我临机处置之权,这可是有着诏书的,在中书门下省有着备案的,我和韩大相公等人可都是署名签字的,难道还没有你们这到谕旨的法律效力高吗?”

禹州诸将颓然,被李湛的这话辩驳得哑口无言,就连小段将军此时也不敢否认李湛所说没有道理,这就是宋朝,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即使官家也不能为所欲为,需要顾忌文官集团的意见,所以李湛这次的举动虽然有些莽撞,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并无逾矩之处。

李湛看着哑然的禹州众将,再次抽出天子剑,寒光闪过,在小段将军的脸前划过,一缕发丝滑落,厉声斥道。

“莫非是欺我天子剑不利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