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无家可归者,必遭其报应。’对应死者道斯。”
“最后,是‘他发现,他拥有……’相应的受害人麦金托什。”
随着爱丽丝按顺序报出了那些信件里的内容和死者的姓氏,奥尔菲斯的眼神越发清明。
他笃定道:“印第安人,凶手是个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里德警长瞪大眼睛,何塞同样满脸不可思议。
“弄错了吧,英国怎么会有印第安人?那些…咳咳,原始人。”
奥尔菲斯没有理会其他人的质疑,从头梳理——
“1830年,由杰克逊总统亲自签署的《印第安人迁移法案》,导致无数印第安人被迫离开祖地,走上了一条漫长的,死亡率极高的血泪之路。”
奥尔菲斯掏出他的记事本,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碎片化单词。
爱丽丝紧接着补充:“所以这是‘最初的开始’,凶手杀死了一个姓杰克逊的美国人。”
奥尔菲斯思路清晰,说:
“后面进一步缩减印第安人生存空间,拆散他们的部族,宣布他们所有的土地全部归于白人的《道斯法案》,是驱使凶手选择受害者的原因。”
爱丽丝敏捷回道:“所以ta第2次决定,要杀死一名‘使人无家可归’的道斯。”
奥尔菲斯正了正领带,
“之前就隐隐有所预感,但第3名死者和第3张纸条,彻底实锤了这点小小的猜测。”
爱丽丝想也没想,脱口道:“因为‘发现原则’?”
奥尔菲斯赞许道:“没错!麦金托什,美国人,这两个一结合,在结合纸条上提到的‘他发现,他拥有’,与其说凶手是杀人,不如说是借着这个名头控诉‘发现原则’。”
何塞眼睛都要转小圈圈了,挠着脑袋:“发现原则?那又是什么?”
爱丽丝解释道:“发现原则是一个国际法概念,呃…英国也经常用到。”
“简单点来说,发现原则是指——一片新大陆的土着并不享有新大陆土地的所有权,哪一个文明国家先发现了这片新大陆,就会自动获得这片土地,不少王室属地就是这么来的。”
“而在美国闹得比较出名的,大约是几十年前的约翰逊诉麦金托什案。”
“约翰逊在印第安人手上买了一块土地,好巧不巧,一个叫麦金托什的人也在美国政府买了一块土地。”
“两人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争吵起来,最后闹上法庭。此案的结果是麦金托什赢了,因为印第安人无权主宰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根据发现原则,美国政府天然享有拥有权和售卖权。”
奥尔菲斯点头,“这起案件太有名了,以至于确认完第3名死者的姓氏后,我第一时间想到了这起案件。从第3张纸条透露出来的消息逆推,前两张纸条的内容忽然就变得脉络分明。”
“所以我认为,凶手大概率是个印第安人,或者是一个非常非常亲近印第安文化的人。”